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中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5年7月8日起,启用3处闯红灯设备、4处卡口设备、3处固定测速、2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拟对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、逆向行驶、违反禁令标志指示、超速行驶、违法停车、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、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抓拍。现将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公示如下:
一、闯红灯设备点位3处
(一)滨河北路与中关村大街路口;
(二)滨河北路与应理街路口;
(三)滨河北路与黄河路路口。
二、卡口设备4处
(一)滨河北路与中关村大街路口卡口设备;
(二)滨河北路与应理街路口卡口设备;
(三)滨河北路与黄河路路口卡口设备;
(四)G338海天线1701km+935m卡口设备。
三、固定测速设备3处(限速70km/h)
(一)中沟路15km+150m固定测速设备;
(二)S205省道银阳公司路口固定测速设备;
(三)G338海天线1700km+118m处测速设备。
四、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2处
(一)旭日隆祥南门口;
(二)青山街与隆祥路路口东侧。
请广大驾驶人知晓,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,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特此通告
中卫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
2025年7月1日